发布时间:2019-10-16 点击次数: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标准
(一)第一种类型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有《扶贫手册》,信息被录入到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农村贫困户,各乡镇凡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已纳入全国扶贫开发系统,同时发放有《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凡在《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信息中录入有学生本人信息的可以直接认定;或者比对本县(市、区)建档立卡扶贫户数据库,有学生名单的可以直接认定(县域内建档立卡学生要有乡镇扶贫办证明;非本县区建档立卡学生需有县、乡两级扶贫部门证明)。
2.残疾学生。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学生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以残联提供的《残疾人证》为准;无证件的只要学生本人属于肢体残疾,可以直接确定,但必须拍有学生照片存档。
3.孤儿或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孤儿是指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儿童、婴幼儿。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该类学生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孤儿证》的,可以直接认定;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需由福利机构和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4.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要求学生本人或父母是低保。以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且在有效期眼内的为准,若是学生家长是低保,则要在“认定原因”一栏中标识“低保家庭,收入低”等字样。
5.重点优抚对象子女。重点优抚对象子女是指正在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的子女。本条要求有本县民政部门提供领取补助的证明等。
6.五保户。五保: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本条认定以乡镇政府发放的《五保供养证书》为准。
7.患艾滋病学生。
8.特困供养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无赡(抚、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学生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及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第二种类型
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困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
此项要求患病者本人的住院证明材料(5年内病历和出院结帐单,住院花费总和(减去国家医疗报销费用后个人所付费用)至少在3万元以上;或者连续至今治疗用药仍未中断,但需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和门诊屡次结算清单。
2.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一般情况下,地震、台风、火灾、水灾、雷击等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家庭中因冰雹、暴雨、干旱造成承包的果园、种植园绝收(含家中无其它收入仅以种粮为主的普通农户)或房屋倒塌等因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可以列入此项。
3.家庭子女中有两名及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非义务教育主要指高中、大学教育(本专科及研究生)。
4.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父母单方死亡或父母离异家庭的学生属于单亲,需提供死亡证明或父母离婚证明(父母离婚后又再婚,子女不属于单亲)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5.监护人缺失处于困境。
学生类似孤儿但法律意义上不是孤儿,如父母失踪的在6个月以上的,或父母双方都是精神病人丧失监护能力的,或父母双方因犯法而坐牢的(需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三)第三种类型
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1.持有低收入证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家庭。
2.家庭成员中有人因残疾而导致家庭贫困的,需提供残疾证及学生与残疾人员关系的相关证明(主要指残疾人和学生本人在同一户口薄上)。
3.家中车辆因交通事故包赔数额较大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双方的协议。
4.有公职人员的家庭原则上不能认定为贫困,但公职人员近年来享受过大病救助、中央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滋惠计划、幼儿教师计划资助的家庭可以认定为贫困。
5.家庭住房一般、设施普通在当地明显落后的家庭的学生可以认定为贫困。需村出具证明,评审领导小组入户查看实情。
经民政、扶贫等部门认定为贫困户的,要无遗漏地全部划分到三种类型中。所有的证件仅供评审认定时参考,学生家庭贫困实际情况及学生在校表现是评审认定的依据。学生的贫困程度与证件不能绝对的对应。
校长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根据需要要组织评审小组联系申请人家庭所在地有关机构和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或对申请人进行家庭访问。学校对认定结果进行动态管理,对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明显变化或所提供的证明不真实等情况,学校要及时审核,对该学生最近一次确认的类型进行再确认,并对学生认定结果作相应变更处理。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录入资助系统时注意事项
1.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从各学段全国学籍系统中获取学生基础信息,个别学校存在学生信息不完整的问题,请协调学籍管理人员尽快补充完善资助相关数据。
2.按照文件要求,凡符合条件的全部上报,做到应助尽助、不漏报、不误报一生。
3.困难认定中注意的问题:
(1)标识家庭经济困难类型(原因),共3类13种,其中建档立卡户家庭的标识要特别注意录入准确性。
(2)困难程度,按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不困难标识。困难程度和家庭经济困难类型(原因)分类有一定的联系,但没有对应关系,每种困难程度都可能有3类家庭经济困难类型(原因)。若特别困难类人数不易确定,可按在校生总数的5%左右比例确定。家庭经济困难类型(原因)的前两类和特别困难学生除要求有申请表外,还要求有纸质证明材料。
(3)困难程度和发放金额的一致性,原则上资助金额最高标准要覆盖特别困难学生。
(4)农村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一般要标识为特别困难。
4.子系统中“是否低保”、“是否孤儿”、“本人否残疾”、“是否扶贫户”为必填项。其中“是否孤儿”、“是否残疾儿童”是针对学生个人备案认定材料,“是否扶贫户”是针对家庭备案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认定材料。
5.登陆系统过程:
(1)下载火狐浏览器。
(2)下载Excel2003或者Excel2007版本,以Excel2003为例操作步骤:① 打开一个空白Excel,点击菜单【工具->宏->安全性】。② 建议选择“低”,然后点击“确定”按钮。③ 双击打开下载模板 Excel,在弹出的“安全警告”窗口中选择“启用宏”。
(3)在火狐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zizhu.haedu.cn(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4)如果进不了系统,可对火狐浏览器缓存进行清理,或者重新启动电脑。
6.网上录入过程:
(1)学校操作人员在【学生信息管理】菜单中选【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块,录入学生家庭经济信息,有“经济信息录入”和“模板批量导入”两种方法。其中,“模板批量导入”方法有五步:
一是在【在校学生信息查看】中,选中被资助学生,导出数据;
二是在【家庭经济信息录入】中下载模板;
三是从【在校学生信息查看】导出的数据中复制被资助学生的基本信息,粘贴到【家庭经济信息录入】下载的模板中;
四是将【家庭经济信息录入】下载的模板中家庭经济信息补充完毕,进行模板校验;
五是【家庭经济信息录入】下载的模板校验成功后,在【家庭经济信息录入】中导入。
(2)学校操作人员在【学生信息管理】菜单中选【学生困难等级认定】模块,进行学生困难等级进行认定。为进行了第一步操作的学生做困难等级认定操作(只有录入了家庭经济信息的学生才会显示在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块的列表中),将困难等级认定为“一般困难”、“困难”或“特别困难”,困难学生认定可以通过勾选,点击“困难认定”和“模板导入两种方法”。其中“模板批量导入”有五步:
一是从【家庭经济信息录入】中导出数据;
二是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中下载模板;
三是从【家庭经济信息录入】导出的数据中复制被资助学生的基本信息,粘贴到【困难学生认定管理】下载的模板中;
四是将【困难学生认定管理】下载的模板中困难认定情况补充完毕,进行模板校验;
五是【困难学生认定管理】下载的模板校验成功后,在【困难学生认定管理】中导入。
(3)学校操作人员在【资助项目管理】菜单中选【资助名单录入】模块, 录入寄宿生生活补助名单。录入资助名单,有“名单录入”和“模板批量导入”两种方法。其中,“模板批量导入”方法有五步:
一是在【困难学生认定管理】中,选中被资助学生,导出相关学生数据;
二是在【资助名单录入】中下载模板;
三是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导出的数据中复制被资助学生的基本信息,粘贴到【资助名单录入】下载的模板中;
四是将【资助名单录入】下载的模板中资助信息补充完毕,进行模板校验;
五是【资助名单录入】下载的模板校验成功后,在【资助名单录入】中导入。
(4)学校审核人员在【资助项目管理】菜单中选【资助名单审核】 对寄宿生生活补助名单进行初审;
(5)学校操作人员进入【资助项目管理- -> > 国家资助- -> > 寄宿生生活 补助- -> > 资金发放查看】,查看资金发放情况。
7.学生申请表和承诺书(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及其他相关材料每生一份,各学校自行建档保存,以备随时检查,各学校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上报情况属实无误,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
8.针对操作员、审核员密码错误问题,可以用本校管理员账户登陆重置。
9.若学籍库人数与在校生不一致、请学籍管理员与学籍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属于资助系统问题等候省资助中心反馈后解决。
三、学校自留材料和上交材料
1.自留材料主要指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学生申请表和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贫困证明材料。
2.上交材料主要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按学校、年级降序排列上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上报。
3.上交的汇总表学生主要指认定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的学生,认定为不困难的学生不须要汇总上报。
四、认定范围
1.逐校逐班逐人认定,凡有学籍的不漏一人。
2.享受助学金和“一补”的学生要进入家庭经济信息录入、困难学生等级认定、资助名单录入和审核步骤。
3.没有享受助学金和“一补”的学生只进行家庭经济信息录入和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步骤,不需要进入资助名单录入和审核步骤。
4.若学校学籍人数与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人数不一致,原因是这部分学生没进国家学籍库,请学籍管理员将这部分学生导入国家学籍库,若无法导入,请联系学籍管理部门。
五、上报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时注意事项
1.上报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即义务教育家庭信息录入模板中的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类所有学生) 前,必须认真审查、核对、确保与资助系统中的数据一致。
2.上交的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必须在最前面和最后面各插入一列,最前面的 一列标注序号 ,最后面的一列标注乡镇、学校名称(如:郑州市金水区文件艺术小学) 。
3.上交汇总表时,必须先进行资助名单录入和审核,确保与资助系统数据相吻合。
4.上交纸质汇总表(A3纸)左上角要标注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二者名称必须一致),同时紧临盖公章处要有学校法人(校长)签字。
六、上报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时注意事项
1.上报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即义务教育家庭信息录入模板中的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类所有学生) 前,必须认真审查、核对、确保与资助系统中的数据一致。
2.上交的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必须在最前面和最后面各插入一列,最前面的 一列标注序号 ,最后面的一列标注乡镇、学校名称(如:郑州市金水区文件艺术小学) 。
3.上交汇总表时,必须先进行资助名单录入和审核,确保与资助系统数据相吻合。
4.上交纸质汇总表(A3纸)左上角要标注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二者名称必须一致),同时加盖公章处要有学校法人(校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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